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韶山市鑫合工贸有限公司填充式汽车吊配重块及水泥电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韶山市鑫合工贸有限公司填充式汽车吊配重块及水泥电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地址:韶山市银田镇南村村、湘潭县云湖桥镇向红村(208国道韶山市与湘潭县交界处)
公示内容:《韶山市鑫合工贸有限公司填充式汽车吊配重块及水泥电杆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6月10日-2020年7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袁工
联系电话:(0731)88895598
附件:韶山市鑫合工贸有限公司环保验收报告 (公示稿).pdf